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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公报
【本报记者扈亮北京五日电】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集中公布了多项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核准信息。发改委并批准:「同意由杭州地铁集团公司全资拥有的杭州地铁一号线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港铁杭州一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依照中国内地法律在内地成立杭港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港公司)。」 批覆指出,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多元化融资,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意杭州地铁一号线特许经营项目。 据悉,杭州地铁一号线工程分为A、B两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轨道、综合基地、控制中心、主变电站等,总投资为137.9亿元,占一号线总投资的62.5%,由杭州地铁集团公司负责投资和建设,并拥有资产权。B部分为除A部分以外的车辆、信号、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总投资82.9亿元,占一号线总投资的37.5%,该部分引入社会投资建设。杭港公司负责杭州地铁一号线B部分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杭港公司依法承租并获得在特许经营期内地铁一号线A部分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维护权。 发改委还称,该项目特许经营期为自杭州地铁一号线开始试运营日起25年。特许经营期满后,杭港公司需将项目全部设施(无任何债务)完好无偿地移交杭州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