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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车被依法收回经营权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9-06 09:04:23.0 阅读:11955次

来源:汕头日报

    在全市开展出租车综合整治行动中,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不打表、无从业资格证等违规经营行为。日前有一辆出租车(粤D96***)因违反出租车管理规定,被执法部门查处,在一年内违章已满3次,交通部门依法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或运力指标,并注销该车《道路运输证》。

  据悉,出租车粤D96***在一年内因经营行为三次违章,分别为:2011年10月6日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2012年1月17日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2012年8月18日擅自改动计价器等服务设施。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企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将依法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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