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今日,中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升格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据了解,该集团成立后,公交业务将实行公益性服务和竞争性运营分离的错位运营管理模式。
其中,竞争性经营业务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则包括广告分公司、出租车汽车分公司、中山市城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等5个公司;而公益性经营业务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公共汽车分公司、中山市北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中山市公交自行车有限公司等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益性经营业务中,未来随着中山市城市轻轨(地铁)的建设运营,由于城市轻轨、地铁属公共交通范畴,意味着公交集团应该负责起中山未来出现的城市轨道交通(轻轨、地铁)经营、管理业务。
“集团实施把政策公益性经营业务与市场竞争业务分离的运营管理模式,以强化并实现对公共汽车营运、新能源公共汽车营运和公共自行车营运政策性亏损的专项运营成本核算及专项财政补贴管理。”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通过加强竞争性经营业务,可以对公益性公共交通运营进行反哺,弥补部分政策性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