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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租车牌照“母子牌”拆分  将增300—400辆车: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8-28 08:53:47.0 阅读:16955次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向松阳 实习生/陈文庆)2001年至今10年未投放出租车运力,在出租车运力不足矛盾日显突出的情况下,日前,《2012年珠海市出租车管理改革方案》经珠海市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拟对其中200辆出租车进行牌照拆分,预计可增加运力300—400辆。

改革

200副“母子牌”拆分

按照新的出租车管理改革方案,珠海对牌照拆分实行总量控制,拆分的数量以200副为限,申请拆分数量超过200副,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牌照拆分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珠海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产权有偿使用合同》的持牌人向交通部门提出申请。

据介绍,此次200副牌照拆分,针对的是50年和30年两种使用期限的车牌。按照使用期限长度一致的原则,对使用期限为50年以上的牌照,拆分为1个根牌照合同和2个12年的子牌照合同;对使用期限为30年的牌照,拆分为1个根牌照合同和1个10年的子牌照合同。根牌照的使用期限时间均为剩余时间。

据了解,此次牌照拆分,预计可以增加车辆300至400台。

业内人士表示,珠海此次牌照拆分在全省是第一次实践,具有创新意义。不过,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本方案是在珠海出租车管理法规修订之前的临时措施。

管理

企业直营管理,“司机只开车”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此次的改革新增了经营管理的要求。改革后的拆分牌照禁止转让。期满无条件收回,适用拆分牌照租金限价制度。

改革后的根牌照,沿用原有车辆、驾驶员和管理模式至原牌照委托经营合同期届满;在原牌照委托经营合同期届满后,与经营拆分牌照的企业签订出租小汽车拆分牌照委托经营合同。

而子牌照对应的车辆,与企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出租小汽车拆分牌照委托经营合同,必须采用企业直营管理模式,采用双燃料或其他新能源出租车。

按照企业直营模式,企业出资购买车辆,驾驶员实行员工化管理,实行基本工资制度,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向驾驶员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得与驾驶员签订任何承包性质的合同,经营风险由企业承担;同时企业制定奖惩制度,引导驾驶员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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