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单位“终身负责”制
对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将实行制造单位“终身负责”制。制造单位负责电梯的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并在电梯投入使用后,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针对目前约半数维保单位为非厂家维保的情况,特别要求与制造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对于非制造单位的维保,必须取得由制造单位的技术确认。对于制造单位未“授权”的维保单位,在现有合同到期后,将一律不得从事维护保养工作。
对于维保不到位等情况,必要时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遇客流高峰专人值守
本市目前地铁线路共有电梯2千余台,其中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约1500台。
针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使用负荷重、运行时间长、客流集中等特点,本市将采取一系列特殊管理措施应对。如每日开启时进行试运转,电梯运行时定时巡检等。
市质监局表示,在遇到客流高峰时段,要求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应对。对于客流过于集中,超过电梯额定工况要求时,及时采取限流措施。
推广物联网“全程监控”
市质监局介绍,到2015年,本市电梯力争全面推广应用电梯物联网技术,实现所有电梯“实时监测”。届时,从日常维保到应急处理,所有环节将一目了然,有利于统计分析和风险评估,预防事故发生。
据介绍,目前本市已完成了1501台电梯前端采集设备安装,9月,东城2000部试点电梯物联网监测系统将进行测试,明年底在公共领域推广。另外,电梯物联网同步13项技术标准草案已全部完成,其中两项标准力争纳入国标,成为强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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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单位
需成立应急小组
针对“7·21”特大自然灾害对电梯造成停运等影响,市质监局昨天发布了最新制定的《突发自然灾害电梯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城市内涝灾害)。意见指出,城市发生内涝时,电梯使用单位应成立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小组。
受“7·21”影响,市质监局共接报受损停运、需政府提供技术支持的电梯255台。目前已全部恢复启用。
根据意见,城市发生内涝灾害时,本市各电梯使用单位应成立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小组,应急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并具有对内涝风险的防范意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发现紧急事故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