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申东 近日结束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银川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银川市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
城市公共交通具有人均占用道路资源少、客运量大、节能环保的特点,是集约化的运输方式,同时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大多数市民提供了平等的交通出行权和道路公共资源使用权。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城市人口增加,银川市城市公共交通压力加大。为了给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银川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确定为今年的立法计划。
据介绍,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管理、运营服务、法律责任等共6章39条。明确城市公交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应该按照规划建设优先、设施用地优先、投资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财税扶持优先的原则,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在财政投入、财税扶持、资金安排、路权优先、信号优先、用地保障、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该条例将待宁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