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规定营运时间内公交车辆应在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
本报讯 (记者蒋偲、余琴 通讯员刘洪韬)为打造“公交都市”,提倡公交先行,昨日,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市交警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公交专用道现状及其2012年规划向媒体通报。
据介绍,深圳现有公交专用道256公里,2012年将新增专用道150公里,在部分公交线路密集道路将设置双公交专用道,并规定在营运时间内,线路公交车辆应在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
局部将设双公交专用道
“2012年计划增加公交专用道150公里,全面覆盖城市公交走廊,打通各行政区之间公交专用道网络。”市交委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新闻发言人娄和儒表示,将根据公交运力及实际需求,逐步增设公交专用道,特别是在宝安、龙岗区及光明、坪山新区。
“将在部分公交线路密集道路设置双公交专用道。”深圳市交警局交通处处长刘晓定表示,以华强北为例,目前限时段除公交之外,其他车不许进入,今后其双向4车道,可明确标明公交专用。在交通不足的密集区,完全可以实施双公交专用道,优先保障公交。针对部分公交线路密集道路设置双公交专用道,将导致社会车辆更加拥堵的状况,刘晓定表示,在早晚高峰已然拥堵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公交出行,社
会车辆车道再堵,也要将公交“解放”出来。
公交车也不能乱占道
记者注意到,此次交警发布的“公交专用道管理工作措施”中规定,在营运时间内,除按线路安排需改变行驶方向(如左转、右转)外,线路公交车辆应在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设置公交专用道的路段,部分公交车辆为避免造成专用道的拥挤,常常未继续使用专用道行驶,此次规定的修改主要是用来解决公交车占用社会车辆车道的问题。
社会车辆在交通平峰期
可大胆用公交专用道
在公交专用道的使用时间上,除梅观路、华强北路外,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7时30分~9时30分、17时30分~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交警提醒驾驶人交通平峰期大胆使用公交专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