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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不得“飙车” 可否列入文明行为立法?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7-06 10:29:34.0 阅读:18263次

 来源:晶报    谢银波 黄骋

 

    晶报讯(记者 谢银波 实习生 黄骋)71日,晶报刊登的《能否治治公交和的士飙车?》一文引发市民关注。恰逢市民文明行为立法征集民意期,不少读者呼吁,公交的士飙车更要严管,能否将其列入须惩罚的不文明行为中。

        “有些公交车司机根本不顾及乘客的反应,大家都还没有坐定,就踩油门,乘客都东倒西歪一片。家住布吉白鸽笼的市民万先生直言不讳,称自己好几次要司机慢点开,可司机完全当做耳边风。特别是一到晚上,有的公交车突然成了脱缰野马,这可是要人命的事啊。网友栗子66”则直指的士霸王车。他说,为争抢客源,不少的士司机在车辆密集的时候还不忘抢道,只要有空子便钻过去。

    能否将公交与的士的治飙行为列入不文明行为惩罚之列?市人大代表黄玲玲认为,虽然公交的士飙车只是速度比较快,不算真正的飙车,但这俨然已经成为了马路公害,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抢时间抢道而造成了。在她看来,的士与公交的这种飙车行为涉及到市民公共交通安全,属于一种交通文明,并且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要有所规范和制约。黄玲玲建议,应当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如果在处罚上有可行性,必定会提升城市文明。

    深圳将率先通过立法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对何种不文明行为应进行处罚,首先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今日是首轮民意调查的截止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别主任表示,调查问卷中,还有一个选项为,您认为还有什么不文明行为应当处罚?别主任说,对于市民呼声较高的,如公交与的士的飙车行为,将进行深入调研,和综合各方面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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