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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6月15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一个多月前,崇明发生一起公交车与货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轻伤。6月13日,肇事司机黄某被崇明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2年5月10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驾驶经检验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普通货车,沿本县蟠龙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草港公路路口处,因未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且超速行驶,撞上一辆沿草港公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公交车,造成公交车失控后冲入该路口西南侧的绿化地,导致车内乘客杨某当场死亡、张某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十一人轻伤。
经过鉴定,事发时货车的车速为66-71公里/小时,公交车车速为36-39公里/小时,货车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遂对黄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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