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快报
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市交委联合发布通告:羊城通押金由30元/张降低为20元/张,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日之前发行的卡均可返还10元押金差额,差额以充值金或者现金返还的方式,由羊城通公司具体公布实施。押金差额返还不设期限。
羊城通押金降价的原因,据悉是此前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羊城通卡的成本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显示,羊城通卡单位成本为19.63元/张。这不能不说是个进步,是一个全体市民共同监督的结果。
但羊城通押金,一直都是一个“保本和微利”的公共服务里结算方式的一个标本,对它的抵押发行方式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对公共服务的理解和认识,值得认真解剖一下。
首先,我们要进一步分析“羊城通卡单位成本为19.63元/张”是怎么得来的?因为一般的这样大量制作的“卡”,包括更复杂一些的银行卡的制作成本也没有那么高。据悉,羊城通的押金成本由采购成本(9.26元)、制作成本(2.66元)、发行成本(3.02元)、退换及维护成本(3.05元)和税金及附加(1.64元)等五部分组成。采购成本是普通卡的5-10倍,什么样的“高技术卡”需要这样的价格?另外,将各种成本一股脑地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又是何道理?
此外,发行羊城通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对公共交通服务的结算,这些便民服务的结算成本应该由谁支付呢?按物价局和交委的观点,应该由使用公共交通的消费者出。
但要知道,羊城通公司是向所有的通过羊城通结算费用的企业收取费用的,就像银行会向使用信用卡支付购物费用的商场收取费用一样。例如,每辆的士车就每个月要支付使用羊城通读卡器100元,而且结算支付时间差的利息也是巨大的。再有,羊城通押金是不算商品出售的,它无需交税,退押金也是原价退回,这上亿押金等于是一笔长期的无息贷款,它存在银行的利息也是巨大的。而市民存在羊城通卡里未用的资金也有利息收入。作为企业获得这些收益,也是不需要交税的。如果在这样的条件下,羊城通的所有成本都计入羊城通卡,让使用公共交通的消费者为其结算支付成本,而让羊城通公司只赚不赔,是不对的。
其实,公共交通服务的这种“结算卡”服务,其成本按国际惯例,就如同银行卡成本会由银行向提供服务的商家收取,而不是向卡的用户收取。不信?只要各个银行都可以发行“羊城通”一样的通用结算卡,我想各个银行就会不收押金地巴不得你去他那里买。
说到底,公共交通服务的“结算”被垄断,才让提供结算服务的“羊城通卡”可以收取押金发行。光就公共服务结算方式的垄断,就有如此暴利。可见真正的便民,还需要打破垄断,由市场竞争来让消费者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