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闻网 编辑:朱程
本报讯 记者陈国超 通讯员苏倩雯报道:老人还没站好公交车就启动了,结果老人摔断了一根肋骨。近日,这一纠纷经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信禾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汽公司,现已并入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应赔偿老人各种损失7200余元。此前,该公司已经支持了老人医疗费6600余元。
乘客周某(1942年生)诉称,2009年11月21日11点45分左右,他在翠香中巴士站上了一辆605路公交车的后门,还未来得及扶稳扶手车辆就启动了,周某当场跌倒在车内台阶上。事后,周某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肺挫伤、胸部左侧第五节肋骨骨折,需留院治疗。2009年12月4日,周某出院。西部公汽公司支付了住院医疗费6600余元后,未能支付周某的后续治疗费用,引起诉讼。周某请求法院判该公司支付其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出院后续治疗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954.98元。
西部公汽公司对事发经过没有异议,但认为周某提出的赔偿项目不合理。
法院认为,由于西部公汽公司的司机驾驶不当导致乘客周某受伤,应予以赔偿。经法院计算,西部公汽公司应赔偿周某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2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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