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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放宽至63岁!即日起实施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26-03-24 11:03:11.937 阅读:174次

根据交通运输部消息

3月20日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

等岗位从业年龄上限

由60周岁放宽至63周岁

同步调整从业资格证注销条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项第2目中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统一修改为“年龄不超过63周岁”。


二、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年龄超过60周岁”修改为“年龄超过63周岁”。


三、将第五十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本决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政策覆盖人员范围


本次年龄延期政策主要覆盖四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具体包括:


1.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


2.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含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4.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不予延期的情形


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从业人员,其从业资格证将不予延期,无法享受本次政策:


1.机动车驾驶证失效的


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合对应道路运输从业条件的


3.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交通运输部解读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29号,以下简称《决定》),对《道路运输条例》作出修改,授权交通运输部对从事客运、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年龄要求进行具体规定,为调整配套部门规章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据此,为了充分释放延迟退休政策红利,积极回应从业人员关切,我们一并修改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5个部门规章,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要求统一调整为“年龄不超过63周岁”,修改决定施行时间与《道路运输条例》保持一致。同时,对于新修改的《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部门规章施行前,因年龄原因被注销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妥善安排。


编辑丨DC    主编|Janet

来源|网络、交通运输部、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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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攻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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