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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交“黑尾巴”求砍掉 碍眼广告牌求拆掉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5-25 09:31:04.0 阅读:7839次

来源:南方都市报

●市区

    公交车排黑烟

    市环保局:已经要求公交总公司整治检修9路、12路及13路等线路公交车

    市民反映:市民钟先生称,惠州许多公交车排黑烟现象严重,希望相关部门加以整治,要么更换新车,要么予以维修。

    记者跑腿:记者巡街了解到,目前市区上路的LN G汽车基本上都不会排放尾气黑烟。不过,一些已经服役多年的318路、13路、9路等公交车,确实存在行驶中排黑烟的状况。前日中午,记者在惠州汽车总站门前公车站台附近走访,看见一辆驶过的12路公交车,停车上客起步时车尾冒出黑烟,站台附近市民不得不捂着鼻子往后退。紧跟这辆公交车后的几辆小车也特意放慢车速,与“黑烟”拉开距离。途经该站台的一辆13路公交车,同样也存在冒黑烟问题。等车市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对这些“冒黑烟”公交车集中整治。

    部门回应:惠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近几年来,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城市影响比重不断上升。公交及营运车污染问题一直是环保努力解决的问题。环保、交警和交通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及停放地抽检专项行动,重点对市区公交车进行抽检,抽检超标的车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针对9路、12路及13路等线路公车排气问题,目前已要求惠州公交总公司立即整改,采取如下措施:惠州市公交总公司和金通巴士已对13路、29路、9路、12路及318、368线路重点检修;成立公交车排气应急小组,针对路上发现的“黑烟”车辆立即通知其返厂检修。此外,今年惠州市将加大力度继续投放100多辆环保型L N G(液化天然气)公交车,淘汰排气难以达标的100辆老旧公交车。

    ●下角中路

    洗车店占道路

    城管部门:该店未办理“三证”,6月1日前将搬离

    市民反映:市民麦先生称,市区下角中路上的惠青洗配洗车店,每天都把车开到路边清洗,严重影响周边小区车辆出入。

    记者跑腿:麦先生投诉所称的惠青洗配洗车店位于下角中路。该路设置为双向四车道,由于该片区有不少老旧小区,车位设置本来就不够,许多车辆停放在道路两侧,留下来可供车辆通行的位置不多。该家洗车店由于店内面积有限,也在店门前道路上占道洗车,引来周边小区车主们的不满。“有时候对面车道停车,这边洗车店在洗车,中间留着的空位还不够越野车通行”。车主们称曾多次投诉,却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

    部门回应: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反映情况属实。惠青洗配洗车店没办理“三证”(《工商营业执照》、《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并且在门前占道洗车。该局江南执法队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承诺6月1日前搬离,不再在该地洗车作业。若当事人不按时整改,执法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江北

    垃圾堆堵门前

    城管部门:已责令两小区清理建筑垃圾,道路竣工后会将施工垃圾一并清除

    市民反映:市民林先生称,江北伟豪领御与天泽名居两个小区之间的建筑垃圾成山,妨碍周边住户通行,希望相关部门监督清理。

    记者跑腿:江北伟豪领御与天泽名居两个小区相邻,中间有一条道路。记者日前走访看见,道路上垃圾不是特别多,周边住户称,上周路上的大部分垃圾已被清理走。目前这条道路仍在施工建设,施工中陆续又产生了新的垃圾,住户希望这些垃圾能及时清运走。

    部门回应: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伟豪领御与天泽名居之间确实堆放有建筑垃圾,是两小区共同产生的。江北执法队已联系两小区协调处理,并责令两当事人5月17日前清理干净。目前,该建筑垃圾已清理。由于现场正在进行道路施工,对于道路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将在道路竣工时一并清除。

    采写:南都记者李更祥

    ●河南岸邮电局对面

    广告牌立路边

    城管部门:已要求广告公司15日内自行拆除

    市民反映:市民钟先生称,市区河南岸邮电局对面的一块广告牌,创评文明城市时期拆除过一次,现在打出了妇科广告,有损城市形象。

    记者跑腿:河南岸邮电局对面的一块墙体广告牌,发布内容显示为惠州一家妇科医院的相关介绍。当地住户称,此前这块广告牌曾被拆除过,后来广告商又重新建回去,而且将广告牌增高了部分。该条道路为主干道,车流及人流量都很大,住户们不清楚该广告牌设置有无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住户们表示,此前听说这块广告牌违建被处罚过,有周边住户质疑:“是不是被罚过以后就可以不用拆除了?”

    部门回应: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河南岸邮电局对面确有一块近期设置的墙体广告牌,发布内容为“惠州仁德妇科医院”。该广告牌下半部分原本就已存在,上半部分是近期新增加的,且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该局河南岸执法队已联系设置该广告牌的广告公司,限期其15日内自行拆除。否则,河南岸执法队将对其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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