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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20-03-03 14:23:49.067 阅读:13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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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和目标是怎么样的?

  答:《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奖励办法》)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制定并报市法制办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018年8月21日首次颁布实施,对广州市推进公交电动化,打赢蓝天保卫战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019年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对市级相应机构职能和名称进行调整优化,本次修订《补贴奖励办法》的目标是为了对应广州市机构改革,对其中涉及调整的机构职能和名称同步进行更新调整。

  二、本次修订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本次主要修订了下面的内容:

  1.《补贴奖励办法》中所有“市交委”表述统一调整为“市交通运输局”。

  依据: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字〔2019〕1号),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委员会(市公路管理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建设、养护及路政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公路管理局牌子。

  2.《补贴奖励办法》第八条第4款,所需材料中的“申请补贴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修改为“申请补贴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依据: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字〔2019〕1号),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市知识产权局。

  3.根据《补贴奖励办法》修改后发布施行时间相应调整,为确保有效期不变,第十七条调整为“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21日”。新的《补贴奖励办法》发布施行后,原《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的通知》(穗交规字〔2018〕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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