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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更新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8-11-05 14:45:25.763 阅读:31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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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业内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坚持以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推进行业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行业和会员,我会于2012年建立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专家库,近年来,专家库在开展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研究、培训、咨询和评审等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库的作用,现决定重新遴选我会专家库成员,更新专家库,并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及省内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征集专家,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人选和专业要求

(一)专家分为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客运轮渡、汽车租赁等行业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两类,数量不限。

1.城市轨道交通行业

(1)技术类专家:熟悉城市轨道交通专业业务,了解掌握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各项国标,热心于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土建工程、车辆、通信信号、机电系统、供电、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类专家:熟悉城市轨道交通政策发展,了解掌握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各项国标,热心于为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发展建言献策的的相关人员。

2.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

(1)技术类专家:熟悉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业务,了解掌握有关城市公共汽(电)车各项国标,热心于广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车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类专家:熟悉城市公共汽(电)车政策发展,了解掌握有关城市公共汽(电)车各项国标,热心于为广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运营管理发展建言献策的的相关人员。

3.城市出租汽车行业

(1)技术类专家:熟悉城市出租汽车专业业务,了解掌握有关城市出租汽车各项国标,热心于广东省城市出租汽车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车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类专家:熟悉城市出租汽车政策发展,了解掌握有关城市出租汽车各项国标,热心于为广东省城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管理发展建言献策的的相关人员。

4.城市客运轮渡行业

(1)技术类专家:熟悉城市客运轮渡专业业务,了解掌握有关城市客运轮渡各项国标,热心于广东省城市客运轮渡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客轮、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类专家:熟悉城市客运轮渡政策发展,了解掌握有关城市客运轮渡各项国标,热心于为广东省城市客运轮渡行业、运营管理发展建言献策的的相关人员。

5.汽车租赁行业

(1)技术类专家:熟悉汽车租赁专业业务,了解掌握有关汽车租赁各项国标,热心于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车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类专家:熟悉汽车租赁政策发展,了解掌握有关汽车租赁各项国标,热心于为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运营管理发展建言献策的的相关人员。

(二)专家人选在相关领域内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既有宽广的视野,又有深遂的洞察力,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

(三)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导的分析与判定能力;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愿为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建真言献实策,能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

(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库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六)中级或以上职称,高级及以上职称优先。

二、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接受本会聘请,担任本会专家库专家;

2.接受本会邀请,担任本会开展行业研究、培训、咨询和评审等服务工作的咨询、评审专家;

3.参与关于本会组织的有关领域专题研讨、技术咨询及相关活动等;

4.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接受劳务报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策,客观公正地提出专家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2.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与任何被评审人或者与评审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上述人员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以妨碍评审公正,不得向上述相关人员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任何情况;

3.按时参加咨询、评审、检查等活动,对所提出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积极协助、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实施管理和监督;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按好中选优原则,推荐本行业、地区、本单位相关知名专家;

(二)推荐方式为单位推荐,单位推荐须征询被推荐人本人意见并获得认可;

(三)申请材料

1.《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专家申请表》1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建议使用pdf格式提交);

2.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1张(电子照片须清晰);

3.申请人职称证书扫描件(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专家认定后建档统一管理。

(四)申请及审查流程

1.符合本公告的专家可从“广东城市公交网”网站(www.gdcsgj.com )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专家库入库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文档)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邮箱。

2.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作为专家进入专家库。

3.本会不定期在“广东城市公交网”网站(www.gdcsgj.com )的“通知公告”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的专家由我会发文予以聘用,正式纳入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专家库,聘用期3年。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部门对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和符合性负责。

(二)对审查结果及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秘书处反馈。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热忱欢迎有志于为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服务的优秀专家踊跃申报,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增补专家库,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有关专家参加协会有关工作和活动。

谨此公告,感谢大力支持!



联系人:李程钦,电话:020-37637909-8008;电子邮箱:xh37620407@163.com。

附件:《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主办: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联系电话:(020)37637909 转8003 传真:(020)376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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