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 - 行业标准
全国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公布 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7-07-13 10:09:37.33 阅读:19915次

首个国内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于7月5日正式出台。该系列团体标准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和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包括了生产企业、运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这也是国内首个依托区域协作制订的团体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摩拜、OFO在内的10多家共享单车企业自愿在沪签订 《社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承诺书》,这意味着企业未来需要按照团体标准来执行。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介绍,团队标准中包括了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居民关心的设施设备维护要求、押金和预付金的管理、投诉处理和使用者伤害赔偿等内容。

目前进入上海市场的共享单车企业已经有11家,共享单车总投放量已经超过100万辆,乱停乱放的现象突出。因而在此次的团体标准中,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投入车辆总数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保人员等,保障市民的使用体验。另外,上海正在筹备自行车行业协会共享单车分会,以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帮助整个行业告别“野蛮生长”。

智能网联汽车创新技术路线与发展愿景。现已在智能汽车规划决策、机电一体化综合控制、软硬件集成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来源:新交通)

 
主办: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联系电话:(020)37637909 转8003 传真:(020)37620407
备案编号: 粤ICP备15001310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

技术支持 网站声明
Copyright 2013 GDCSGJ. All copyright are saved. 版权所有 仿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