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即将迎来地铁建设的一轮新高潮,这时必须加强立法,把轨道交通建设法制化。”昨日分组审议上,市人大代表、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协副会长钟坚建议佛山尽快制定《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条例》。
钟坚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把轨道交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7-2022年)》,2017年除原来的2号线、3号线建设外,将进行4号线一期、11号线和2号线二期3个跨区项目、9号线一期和13号线一期2个顺德区内项目动工,制定《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势在必行。
“地铁项目每投资1亿元,将带动GDP增长2.6亿元,创造8000个就业岗位。”钟坚认为,轨道交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时间长、使用周期长的特点,“不可能像公交线路一样可随意变更”。如何合理布局、前瞻规划、有效管理一座城市的轨道交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而法制化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良性运行的根本性保证。
“这条建议我要签字,联名附议!”这番发言激起了市人大代表、禅城区法制办主任王学堂的兴趣和高度认可。他直言:“轨道交通一公里就要投资6个多亿,必须要对投资和经营模式进行规范。”
市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文海也连连点头,他认为,佛山轨道交通建设的确要有规划和指引,“轨道交通建设的财政支撑在哪里,轨道交通建设的度在哪里,都需要研究规范,否则地铁建设模式不合适,将会掏空一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