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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交司机离岗救火遭投诉 网友:投诉者很自私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6-09-21 09:06:39.55 阅读:3807次

近日,一汽巴士公司408路公交车司机潘锡朋在运营时路遇火情,在科韵路转往广园快速路的路边发现电缆起了明火。潘师傅立刻停车拿起车厢内的救火器去灭火,当潘师傅上车想取另一个灭火器继续灭火时遭到车上几位乘客指责,潘师傅无奈在确定报了火警后继续开车。当晚,有乘客致电到一汽巴士公司投诉潘师傅耽误了乘客时间。对此,大多数网友认为潘师傅灭火之举值得认可。专家表示潘师傅此举属于见义勇为,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同时,专家鼓励在场者见义智为,帮力所能及之忙。


网友:有善心,潘师傅好样的

对于潘师傅的灭火之举,当晚乘坐408路的乘客李先生赞不绝口。他向记者表示,当时过往车辆很多,但都没有人停下灭火,只有潘师傅施以援手。同时,他也表示,由于正值下班晚高峰期间,车内的确有乘客抱怨潘师傅此举耽误了他们的回家时间。对此,网友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纷纷对司机的行为大加赞赏。

网友“西呀”说:“有责任心有善心,司机好样的!”网友“蝴蝶鱼”评论:“值得尊敬,支持你,好人有好报。”网友“木林森柏”则直言:“虽然有不恰当之处,但不应该指责司机的好心之举,那种情况下愿意去救火的为什么要被骂,投诉者很自私。”不过,也有少数网友有不同的看法,网友“和和盒”评论:“打个119就能解决的事,既能救火又不耽误时间不是更好吗。”



同行:公交司机不应该擅自离岗

潘师傅的行为也引起了同行们的热烈讨论,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公交车司机,受访的大部分司机都表示公司有相关规定,不能擅自离岗,但对潘师傅的行为表示理解和认可。其中有3名司机称:“如果自己处在同样的情况下,也会挺身而出下车灭火。”但也有1名公交司机受访时说,“我觉得公交司机不应该下车灭火,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服务好乘客。”


潘师傅此举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

潘锡朋师傅将公交车停到路边去救火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对此,金羊网金羊民声记者采访了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负责人,其表示,潘师傅路遇火情停车救火本不是他分内的事,但他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下车灭火,因而是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值得支持的。

而广州市人大代表、新穗巴士公司纪委书记叶雪文则认为,司机去参与抢险的行为值得点赞。当然,前提是要保障车内乘客安全,如要选择安全路面停车,打双闪应急灯,车外放置三角警示牌等。叶雪文还表示,在正常情况下,公交司机应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能随意离开岗位。但是,408路司机营运过程中路边电缆起火,这显然是非常紧急突发事件,应进行非常规处理,即特事特办。


专家:公民有义务保护国家和社会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这表示,对于火灾隐患公民有义务上报公安机关。而中国好人网创办人兼总编、“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发起人谈方也认为,当国家和社会财产遭到侵害时,在不违法的条件下,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出一份力帮助解决问题。车上的乘客不应该只做旁观者或批评者,也应该帮力所能及之忙。潘师傅灭火是见义勇为的紧急救助行为,不但不应该受到指责,反而应该得到提倡。同时为了救火耽误乘客的一些时间是情有可原的。如果是为了救火置一车人不顾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就不值得提倡,而潘师傅只是将车停下来且没有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他的行为应该得到理解。谈方向记者强调说:“亲自救火比打119还要冒更大的风险,潘师傅的行为是难能可贵的。”

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负责人则认为,每个人有不一样的价值观,因而会有乘客对司机进行指责,认为司机的行为耽误了乘客的时间,但他相信大部分人还是赞同潘师傅的做法。他指出,在遇到社会紧急突发事件时,围观者最起码也要做力所能及之事,例如报警。同时,他也鼓励好心人士应该见义勇为,在不危急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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