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部公交公司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个车队在6月15日之前设置保管箱,开车之前将自己的电子产品——手机、平板电脑放置在保管箱内。驾驶车辆时、在路口等待交通信号灯或者站台停车上下客等过程中,如果违规使用手机,如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抢红包等,市民朋友可以拍摄照片或者小视频进行记录,发送照片或者小视频到微信公众号“东部公交”(sz_ebus),同时提供被拍摄的车牌号码、公交路线、时间、地点(路段)等,拟充话费的中国移动手机号码等,一经核实,市民即可得到50元话费奖励。当然,如果同时有几个人举报同一个地点同一时间的同一个司机的违规行为,举报时间最早的那位市民才能获得话费奖励。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