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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交行业财政补贴政策和老年人 优惠乘车的建议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6-05-31 11:40:21.37 阅读:4635次

城市公共交通是政府应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明确将城市公共交通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对低票价政策导致的政策性亏损,政府财政应给予补贴。

2013年,广州市交委、财政局、原物价局三部门联合制定了《广州市市本级城市公交行业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穗价〔2013〕292号),在公交行业合理运价成本基础上核定基准票价计算的票价收入与实际票价收入之间的差额,并以此为依据给予公交企业全额补贴。该文件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新的补贴方案目前仍在讨论、征询当中。

由于新补贴方案的制定对公交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司希望贵协会能在充分认识由于执行低票价政策导致的票价与成本倒挂的客观事实上,围绕以下四大原则提出补贴修订的建议,共同为广州市创建“公交都市”而努力,具体如下:

(一)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增加投入,确保资金规模与城市客运总量和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成本费用核算评价制度,明确补贴补偿范围,合理界定政策性亏损,规范补贴补偿行为,解决公交票价与成本倒挂的问题,保障公交企业正常运作。

(三)充分发挥财政补贴作用,提高财政补贴使用效率,适度、合理控制财政补贴的增幅,促进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四)建立公共交通发展规模的协调机制,形成能与财政补贴投入能力相适应的平衡保障运行体系。

此外,在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方面,我司认为,目前执行的半票和全票优惠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老年人搭乘公共交通出行提供便利,但随着老年化社会趋势的加剧,政府的投入也将务必大幅增加。据近年老人搭乘公共交通的统计数据显示,政府对此方面的投入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因此,在既保障老年人乘车优惠福利不受太大影响的前提下,我司认为,还需要结合财政支出的承受能力,对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予以适度的修改,建议是否可采取对老年人定额补贴交通费用的优惠模式,以稳定财政支出的总量。


提案单位:

广州珍宝(白马)巴士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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