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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恶意刷卡套提成 平均每天刷8次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5-10-12 08:45:59.9 阅读:20420次

因不满被辞退起诉索赔14.6万元,法院审判不予支持

中山市一公交司机陈某在其驾驶的公交上违规使用其重点优抚对象卡达5000多次,以套取提成。公司审计调查发现后将其解雇。陈某被辞退后,竟要公司赔偿,最终法院驳回其诉求。

据悉,陈某从1997年7年入职中山公交公司任驾驶员,合同约定严重违反公交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交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公交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陈某因身体原因,中山市民政局向其发了一张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卡,然而每次使用该卡当班公交司机可获取0.2元的提成款。

2014年5月底,中山通公司发现陈某驾驶的50路公交存在刷卡数据异常情况,经公交公司调查,发现陈某在同年5月至6月存在恶意刷卡行为,于是对其作出扣分等处理。但后来公司在2014年7月进行专项资金审计时,发现大量异常刷卡数据,于是调取陈某所有刷卡记录,发现他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都存在恶意刷卡,刷卡次数达5164次,平均每天约有8次的刷卡记录。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于2014年7月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

陈某被辞退后,认为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属于重复处理而且是违法解除。于是,他在2014年8月25日向中山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14.6万多元,遭到拒绝。随后他到中山第一法院提起诉讼,但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其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公交公司对陈某作出的两次处罚依据不同,不存在重复处罚。最终判决公交公司合法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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