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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共自行车将实现通借通还 实行实名制 可用羊城通借车 相关办法昨起征求意见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5-07-01 10:09:51.02 阅读:17745次

 

  上周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40次会议透露,为有效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广州将大力推行公共自行车,年内拟新增投放3万辆公共单车。昨日起,《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根据意见稿,今后全市的公共自行车将实现通借通还,即你在家附近借了辆车全市任一公共自行车网点均可还车。同时,羊城通将可用来借车及还车,但需支付一定押金;此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若需使用公共自行车须经得监护人同意。


 

  全市所有网点均可通借通还

  据了解,广州约从2010年开始试点推行公共自行车,总量约1万辆,具体包括:BRT沿线5000辆,地铁沿线2000辆,大学城一卡通约3000辆。目前实际能使用的自行车数量约为7000辆,具体由三家公司运营,但相互之间不能通借通还。

  意见稿第十五条则规定,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建设公共自行车智能化管理系统,以便民为原则,实现自助操作和通租通还,为市民提供智能、便捷的出行服务。“这意味着将打破目前各自为政的局面。你在家或单位附近借车,全市任何一个网点均可还车,不用像现在这样要去同一家公司的网点去还车。”市法制办相关人士如是解释。

  意见稿还要求,公共自行车运营时间应当与公交、地铁的运营时间有效衔接,夜间出行需求较大的区域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应当逐步实现24小时运营服务。“打个比方,地铁延迟1个小时收班,那么沿线的公共单车也应该延迟收班。主要是强调要与公交系统运营时间衔接。”上述人士说。

  

  未成年人租车需监护人同意

  意见稿规定,租用公共自行车实行实名制,并与运营企业签订公共自行车租车业务协议,运营管理单位可以建立公共自行车承租人的信用档案。“也就是说,你办卡时需出示身份证,并缴纳一定押金。”市法制办相关人士透露,今后将可用羊城通租还车,只不过也需像办卡那样支付一定的押金。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将不能单独骑车。意见稿规定,公共自行车的使用者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具有熟练的自行车骑行能力。未成年人应当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乘骑公共自行车。

  这是否意味着像中学生等未成年人将不能租用公共自行车了?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解释,由于未成年人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使用中如产生后果将由其监护人承担。实际使用中,也会要求未成年人办卡时需监护人陪同,代表知晓和同意其使用公共自行车。“当然这确实也带来了公平性和方便性的问题,社会各界可以来一起提意见”。

  

  收费标准还未定

  意见稿还要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单位应保证公共自行车的完好率,为运营管理范围内的自行车、自行车使用者及第三者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使用或者兼容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信息平台和公共交通收费系统,并在服务网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监督电话。

  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公共自行车的收费标准还没有定。上周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市交委相关负责人称,“接下来会改变一小时免费的模式,会采取相对合理的低的收费模式,来维护自行车公司日常的管理和自行车维护的需要。”

  相关意见

  1.安全保障  设护栏防机动车抢道

  2.规划要求  尽量单独设置单车道3.布局要求  地铁站须设停车设施

  意见稿规定,在城市次干道以上等级道路、机动车和自行车交通量较大的支路,合理设置护栏、阻车桩、隔离墩等设施,防止机动车穿行自行车道或进入步行道,保障行人安全。

  

  2.规划要求  尽量单独设置单车道

  意见稿要求交通部门等要负责编制全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自行车道应尽可能避免与步行道共板设置,禁止非法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否则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3.布局要求  地铁站须设停车设施

  意见稿规定,新建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配建公共自行车停车设施指标要求,确保公共自行车停放空间。鼓励居住区、公共设施提供自行车停车设施。鼓励发展公共自行车驻车换乘。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必须设置公共自行车停车设施,集散量较大的公交车站也应当尽可能设置公共自行车停车设施。

  意见反馈

  ●截止时间:7月10日

  ●反馈途径:

  1.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邮政编码:510032);

  2.电子邮箱:gzfz_wj@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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