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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开普敦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5-05-08 10:46:39.43 阅读:7416次

一、城市概况

开普敦(CapeTown)作为南非立法首都(行政首都和司法首都不在开普敦),是南非人口第二大城市,也是南非金融和工商业中心。陆地面积2,499平方公里,截至2007年人口达349.71万、人口密度1425人/ 平方公里,相对南非其他城市来讲,其面积较大,而人口密度较小。

二、公共交通发展沿革

开普敦公共交通发展历程中较为重要的事件:(1)1956年,开普敦启动了第一次较大规模的交通研究。(2)1975—1979年,开普敦省政府开始一项新的交通研究,奠定了“开普敦大都市区1980—1985年交通计划”的基础。此后该计划不断修正完善,一直实施到1991年。(3)1995年,开普敦又启动了一个新的交通发展计划,该计划直至1998年结束。(4)1996年发布了国家交通白皮书(the National White Paper on Transport)。(5)1997年开普敦省政府发布了交通白皮书(the Western Cape Provincial White Paper on Transport)。(6)新世纪主要事件。其中2000年通过了国土交通法案(the National Land Transport Transition Act),之后还公布了公共交通发展计划(Public Transport Plan)、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计划(Integrated Transport Plan 2006 To 2011)等。

三、公共交通现状

公共交通是开普敦比较重要的出行方式。公共交通系统包括铁路客运、公共汽车、小巴型出租车、计价器出租车(metered taxi)等。不同的交通方式独立运作,相互之间衔接非常欠缺,而且地方政府的控制力很微弱,实际上,没有哪个机构可以对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统一规划、执行及运营管理。另外,各交通方式的票价结构、票价水平不尽相同,彼此之间难以做到较方便的换乘,要实现交通的一体化运作比较困难。

开普敦铁路长度约581公里、119个站,公共汽车线路1545条,小巴型出租车经营者数量达6359户。在南非大多数城市,小巴以及计价器出租车占主导地位,日常公共交通中占2/3左右的比重;而开普敦是个例外,铁路运输占近一半的比例,小巴以及计价器出租车占1/3左右。据2004年的一项调查,铁路日均60万人次,占到了公共交通量的53%,因此通勤铁路是开普敦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占主导地位。早高峰上班交通方式结构中,私人交通占46%,公共交通占42%,非机动交通方式占12%。在铁路、小巴型出租车及公共汽车等三种主要公共交通方式中,铁路占53%、小巴型出租车占29%,公共汽车占18%。

四、公共交通管理机构与运营机制

(一)管理机构

开普敦与南非的其他城市一样,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比较分割,开普敦市现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交通管理机构。目前,由大都会区交通规划咨询委员会(the Metropolitan Transport planning Advisory Counci,MTPAC)负责交通政策的协调,委员会成员代表包括中央及开普敦相关政府部门,部分国有及私营企业、社会团体、研究机构等。针对以上情况,考虑通过修改国土交通法案(the National Land Transport Act)予以解决。开普敦市政府计划2009年底前组建市交通局(Municipal Transport Authority),以统一管理和协调市内的铁路、公共汽车、出租车服务,但开普敦省政府(Western Cape)倾向于将相关交通管理权限集中于省级而非下放。

(二)运营机制

1、开普敦铁路客运。铁路由中央政府补贴,主要提供长距离的运输服务。南非铁路通勤公司(SARCC)负责铁路运输的管理,该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直接隶属于交通部(th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负责铁路运价及时刻表等。Metrorail铁路客运公司负责铁路运输的具体运营,南非铁路通勤公司与Metrorail之间签有运营协议及相关合同。

2、公共汽车服务。国家补贴,私人营运,提供当地服务,由一家私有企业提供,即金箭公司(Golden ArrowBusService)。金箭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经营都会区内的公共汽车服务,目前日均客运量19.7万人次,该公司拥有约950条线路。

3、小巴型出租车服务。缺乏管制,政府不补贴,私人营运,提供当地及跨区服务。小巴型出租车,小巴型出租车是大部分居民所选择的一种交通工具,是道路运输中比重最大的一种交通方式,日均33.2万人次,而且还在不断增加,铁路以及公共汽车的乘客转过来。7500量注册车辆。

五、公共交通管理政策和措施

开普敦为进一步落实“一体化发展计划(Integrated Development Plan)”,制定了专门的公共交通发展计划。目的是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升现有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该计划2006年7月1日启动,2011年6月30日截止。其中有一项一体化快速交通系统(Integrated Rapid Transport),引入快速公交系统(Bus Rapid Transit),来替代现有官方的公交及辅助公交。该系统坚持五个原则,一是质量原则,提供一种能与小汽车相竞争的公交服务;二是公平原则,确保社会各阶层能享受到平等的高质量公共交通服务,特别要考虑到低收入群体、妇女、儿童、老人以及残疾人等;三是安全原则,实现让每位乘客感到安全;四是可持续原则,实现经济、环境以及社会公平方面的可持续性;五是一体化原则,以一种开放的、透明的和多方参与的方式,包含所有相关利益主体,实现一体化目标。相关政策主要有:给予公共交通相比私人交通的优先权;实行交通需求管理,以促使私人交通转向公共交通;聚焦发展公共交通走廊;支持对铁路运输的投资,将铁路作为一体化交通多种运输方式中的一部分,提高铁路服务水平,覆盖城市主要的交通走廊;规范重组小巴型出租汽车行业,将其引入正规公共交通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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