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管理,有很多规定。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一旦被确认为拒载,不但要罚钱,而且还有可能停驾。所以,在苏州,出租车司机拒载的事已非常少了。但是,遇到醉酒的乘客,出租车司机们很为难:是载还是拒绝?
核心新闻
10月27日凌晨3时30分许,在东振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附近,一名出租车司机遭到一喝酒乘客殴打。据医院诊断,出租车司机头部被重创,伤势严重,生命垂危。被打的出租车司机叫王林松,属于苏州开泰出租车公司。目前,打人的乘客已被抓获。
其实,这事的起因很简单。王林松在李公堤载到了两名乘客,其中一人在现代大道附近先下了车,另外一人就是后来打人的乘客,还要去往下一个地方。行至东振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附近,喝了酒的乘客下车后,找了一水泥石块向王林松头部砸去。王林松当即倒在地上,鲜血直往外流。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而王林松还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目前,所花的医药费已超过10万元。
出租车司机被打时有发生
这次打得实在太重了
10月27日凌晨殴打出租车司机的嫌疑人,姓刘。据其供述,事发时,他借着酒劲发起酒疯,死活不肯付钱。与出租车司机老王发生争执后,捡起身边的石头狂砸老王的头部,直到老王浑身抽搐、失去知觉才慌忙逃走。目前,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事实上,醉酒乘客打出租车司机的事并非个案。今年9月11日早上7时左右,电调出租车司机吴师傅接到一笔电招生意,赶到约好的地点后,两名醉醺醺的男乘客上了车。上车后,其中一人开始抱怨太热。由于是早上,比较凉快,车上没开空调,吴师傅建议乘客把窗开大一些,“喝了酒,确实会感到热,开窗吹吹风就好了。”没想到,刚开出五六十米远,喊热的男乘客竟然一拳挥了过来,正好打在吴师傅的脸颊上,他的右眼视力一下就模糊了。由于担心乘客再有过激行为,他赶紧停车,并按下车上的GPS报警。
苏州开泰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何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公司的司机就遇到过近十起被醉酒乘客殴打的事。在苏州大众出租车公司,今年也发生过两次较严重的醉酒乘客殴打的哥事件。而苏州最大的出租车公司,即交运出租车公司,这样的事今年已发生过五次。
司机与乘客观点不一致
拒载醉酒者醉驾会增多?
面对醉酒乘客,该如何应对?前天和昨天,是开泰出租车公司挂靠车驾驶员集中学习的日子。王林松被打一事,引起了很多同事的关注。出租车司机张师傅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认为,醉酒者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他们通常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搭载醉酒乘客,还容易发生是否付款、是否绕道等纠纷,而这是出租车司机最不愿意遇到的麻烦事。张师傅还说,他就曾经遇到过一次与醉酒乘客的纠纷。当时,那名乘客上车时说了一个地名,自己将其拉到目的地后,乘客却称自己家根本就不在这里,不仅不肯付车钱,还声称要投诉他,“除非该醉酒乘客有清醒的同伴陪同,我一般不再搭载醉酒客人。”
昨天中午,记者在十梓街随机询问了三位出租车司机。他们也基本同意张师傅的观点,其中一位王师傅还有另外的顾虑。“醉酒乘客一般在晚上出现。这个时候,很多洗车行都关门了。如果乘客在车上呕吐,我们就只能将车开到专门的地方清洗,这样会耗掉半晚上的营运时间,成本太高了。”王师傅还担心,如果醉酒乘客突发疾病或物品丢失,司机还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醉酒乘车,肯定是不好。不过,记者在街头采访时发现,一些市民也有自己的看法。其中一位中年男子就说,醉酒的人一般会意识不清,需要人照顾。在没有他人陪同的情况下,搭乘出租车最方便也最安全。
记者注意到,也有人担心,出租车拒载醉酒乘客,会给酒驾和醉驾留下空间。有人就说,现在醉驾入刑,酒后开车显然不可能,就只能打车了。如果连出租车都拒载,醉酒者该怎么办?
醉酒者乘车须有人陪同
真正执行起来还有点难
出租车司机们都知道,不能拒载。一旦被乘客投诉,并被确认为拒载,根据规定,司机被罚款不说,有的甚至还要停驾。最近几年,随着行业管理力度的加大,拒载的事几乎没有了。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出租车司机的权益,《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醉酒者乘出租车,须有人陪同监护。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对此明确表示,对于醉酒者一个人乘出租车,如果司机拒绝,就不能算是拒载。考虑到夜间有很多人喝了酒,又想乘出租车,还是要有人陪同一起乘。
但事实上,这条规定要执行起来非常难。一是司机仅从肉眼上很难判断乘客是少量饮酒还是醉酒,二是醉酒者乘车需有人陪同,这一点大多情况下不可能实现。
那么,一些出租车公司又是如何来教育、引导自己的出租车司机的呢?苏州开泰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何先生说,这两天给驾驶员开会的时候,他们就强调,遇到看起来像是醉酒的乘客,能避免尽量避免;遇到麻烦,首先要尽快脱身,并打110报警。苏州大众出租车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也说,出于安全考虑,要求驾驶员尽量息事宁人。苏州交运出租车公司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还说,不要与喝了酒的乘客在言语上冲突。
如何来更好地避免醉酒车打司机的事发生?出租车司机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应对?如果有好的建议,大家不妨也来说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