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的士司机休假难保证?》后续
昨日,南方日报报道了深圳的士车司机因为缺乏机动司机和部分人不愿休息等原因,导致每月休息不足国家规定的4天标准(详见昨日南方日报报道《的士司机休假难保证?》)。报道见报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针对这一报道独家回应了南方日报。深圳客管局表示,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只要求的士车驾驶员每月休息2天,但企业可根据驾驶员要求安排更多休息时间,未来行业主管部门将制订相关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确保驾驶员每月休息4天成为行业的一项基本制度。
客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从2005年开始,深圳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就对驾驶员每月休息时间下发了专门通知,通知要求企业按照每月休息2天来安排。为确保落实,通知还要求企业通过招聘机动驾驶员顶岗的办法,保证驾驶员每月休息2天。目前,深圳各出租汽车企业按照每7辆车为一组,招聘1名机动驾驶员顶岗,保证7辆车驾驶员每月休息2天。
关于国家的相关规定,该负责人介绍,2012年10月国家三部委联合下文,要求逐步推行驾驶员每月休息4天的制度,为落实国家部委通知,深圳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也转发相关文件,要求各经营企业通过增加机动驾驶员的办法,做好驾驶员每月休息4天的统筹安排。但深圳目前仍达不到这一标准,该负责人解释,深圳市出租车行业目前实行单车承包经营的模式,并明确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这样,驾驶员每月的营运收入就是在扣除上缴企业定额金以外的留成部分,而在这种情况下强制休息天数有些司机也不大愿意。
“基于深圳出租车行业的上述情况,行业主管部门目前只要求驾驶员每月休息2天,企业可根据驾驶员的要求安排更多的休息时间”,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部委通知精神,制订相关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确保驾驶员每月休息4天成为行业一项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