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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领导应邀出席全国汽车租赁行业地方协会第四次联席会暨汽车租赁发展研讨会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3-06-20 08:42:49.0 阅读:92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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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15日,全国汽车租赁行业地方协会第四次联席会暨汽车租赁发展研讨会在北京海航大厦召开。我会副会长兼汽车租赁分会会长陈钦生、副会长兼秘书长区绍祥参加了会议;副会长、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凌新功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上就座。

               


    会议由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绳同喜主持。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会长王忠作了题为《抓住机遇,创新思路,努力做好汽车租赁行业发展服务工作》的主题发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孟桥副主任、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管理处刘美银处长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出席会议并分别就行业、企业关心的政策问题发表了讲话;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徐长明、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一兵等专家分别对国内外汽车租赁业的情况作了介绍,并对我国汽车租赁市场发展的趋势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浙江省汽车租赁协会会长冯瑞林对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的情况和行业管理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他说,截至2012年底,浙江省租赁车辆拥有量已达到3万辆。杭州是我国汽车租赁比较发达的城市之一,租赁车拥有量已达1万辆,温州、宁波、金华、义乌等城市近几年发展也比较快。浙江省从2012年7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已将汽车租赁列入《道条》管理,明确实行备案制。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近期将下发《浙江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对法人、门店、租赁车辆等进行备案。要求租赁车辆都在企业名下,不允许个人挂靠,对车辆要发备案证。冯会长认为,通过“备案制”的实施,相信今后浙江省汽车租赁业一定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在大会发言交流的还有西安市道路运输协会、中进汽车租赁公司等单位,我会副会长单位广东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会议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
    会议经过深入的研讨,形成了《关于要求将租赁车交通违法记录直接转移至承租人名下的报告》,并以联席会议的名义向公安部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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