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
出租车
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如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5日以上30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或者绕道;
未按照规定的计费标准收费并出具规定的客票;
空车标志灯开启时,在允许停车路段拒载;
接受应答电话召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运输服务的;
在出租汽车候乘站点,未依次排队候客的;
中途甩客、倒客;
未开启空车标志灯的情况下揽客;
未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车辆设备设施。
此外,出租车标志顶灯、计价器、空车标志、服务监督卡不符合规定的,将被责令整改,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车厢内安装摄像装置侵犯乘客隐私权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单车停运5日以上30日以下;拒不改正的,吊销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