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在线
去年6月12日深夜,在合肥南一环路周谷堆附近,一辆黑色越野车“飞过”栅栏砸毁两辆出租车,造成两人当场身亡、3人受伤(本报曾连续报道)。昨天上午,记者了解到,经瑶海法院新站法庭判决,被砸出租车的司机陈师傅赔偿身亡乘客许某家人各项损失近40万元。同样作为车祸受害者,陈师傅直言难以接受这一结果。
昨天上午,在瑶海法院新站法庭门口,拿到判决书的陈师傅一脸愁容,“我也是受害者,怎么能让我赔偿所有损失?”陈师傅说,去年车祸发生后,交警部门很快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肇事司机尹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陈师傅无需承担责任。但是,身亡乘客许某的父母却以陈师傅违反出租车运输合同为由,将陈师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约40.2万元。今年3月12日,经瑶海法院新站法庭审理并判决,陈师傅因违反出租车运输合同,未能及时将许某安全送达目的地,对运输过程中许某的身亡应承担相应责任,陈师傅需支付给许某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39.7万元。
合肥市12348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告诉记者,新站法庭依据违反运输合同来判决,从法律上来说并无不妥。如果陈师傅支付了许某家人相关赔偿后,可以依法向肇事司机的父亲追偿,以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