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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市民反映,打车从国防路锦绣年华酒店到老海埂路,到站后打表显示8块钱,加上燃油附加费2.5元一共10.5元,结果司机收了11块钱。“燃油附加费明明是2.5元,你为什么收3元?”司机回答:“我从来不准备5毛钱,四舍五入!”
随后,记者从丹霞路到白塔路换乘三辆的士,得到的结果是,只有一名司机找零五角,其余都收取了记者3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司机陈师傅告诉记者,大多数乘客无法提供5角,出租车司机不可能大量预备5角硬币,因此不是所有司机都会进行找零。
司机李师傅称,一般零头都是“四舍五入”。如果零头不到5角,就不收取,如果零头是5角或6角,就会找给乘客5角。
日前昆明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昆明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结合市发改委的批复及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将从现行的2元/趟次,增加到2.5元。根据昆明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规定,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是:93号汽油在4.4元/升至5元/升时,出租车可每次向乘客加收0.5元;在5元/升至6元/升时加收1元;在6元/升至6.5元/升时,可收1.5元;以此类推,最高值设定为8元/升时加收3元,当油价回落至4.4元/升以下时则取消燃油附加费。
昨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擅自提高燃油费都是违规行为。市民和游客如果遇到多收附加费行为,可以直接拒付,也可拨打0871-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