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在对部分群体实行免费乘车(含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方面,不折不扣的执行和完成了政府指令性任务和承担社会福利性工作。从2002年7月1日开始,公共汽车公司执行韶关市人民政府文件韶府〔2002〕71号颁发的《韶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该通知的第九条规定,对60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半价乘坐公共汽车的优惠。2005年5月,执行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一号《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规定,对重度(一级)残疾人和盲人凭残疾证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其他残疾人凭残疾证半价优惠乘坐公共汽车。对离休干部及军残人士给予免费乘坐公共汽车。
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在2008年9月15日,继执行老人半价政策后,又执行韶关市人民政府文件韶府〔2008〕61号《印发韶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该通知第五条的第(七)项,规定韶关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该办法实施后,公司的营运收入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由于票价一直是执行低票价政策,企业经营困难不言而喻。受市政府的委托,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在2008年10月10日至12月4日开展了“韶关市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情况调查”,调查测算的结果是市区老年人乘车人数占乘车总人数的15.88%,并以公共汽车公司2008的营运收入5707万元计算,公司每年减少收入约1000万元。
2010年3月,市政府同意由公共汽车公司发行及使用老年人免费乘车IC卡,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提供优惠服务,并更加科学和方便地统计老年人乘车的数据。2010年7月1日使用老年人免费乘车IC卡后,老人免费乘车每月的平均金额为141.4万元,全年合计约1696.8万元,而2010年政府给予的老人免费乘车财政补贴金额为116万元(2009年补贴金额为114万元),造成营运收入减少约1580.8万元。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办理老年人乘车IC卡有72663人。2010年7月1日到2011年2月,老年人免费乘车金额实际高达1140.3万元(随着老年人免费乘车IC卡发放量及用卡量的不断增加,免费乘车金额将不断增大)。按市政府的要求,对离休干部、伤残人、军人给予免费乘车优惠,另由于各种优惠群体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人数难以统计,由此产生的收入减少难以计算。
城市公交是社会公益事业,其发展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公交公司在承担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对部分群体实行免费乘车(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由此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理应由财政予以补偿。因此,希望政府在实施各项优惠措施的同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公共汽车公司执行政府政策性任务实行补偿机制,把城市公交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给予政策性补偿,加大对城市公交基本设施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财政补偿机制,促进城市公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