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热点
珠年内修订条例,的士牌照不再投给个人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3-07 15:37:57.0 阅读:15790次

                  信息来源:珠海新闻网    编辑:陈宁
    “每天起床,睁开眼睛就‘欠’别人两百多块钱。”出租车司机黄师傅说,开了10年出租车,“感觉压力挺大。”不少珠海的哥都表示,出租车“份儿钱”是压在身上一副重担,“不敢休息,休息一天就亏一天的钱。”  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三部委2月27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合理确定承包费用。珠海也已将修订《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增加全市出租小汽车的数量、改变以前拍卖出租车牌照的做法,成为新思路。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交通部门认为,逐步改变出租车行业运力投放方式,将减轻从业人员担负的“份儿钱”(即牌照承包费)压力,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

  算账: 的哥每小时必须挣五六十元  

柏宁公司的的哥黄师傅,已经在珠海出租车行业工作了十多年。他告诉记者,下个月就不干了,要回老家发展。除了家中老母亲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以外,黄师傅说:“主要是干得太累,太紧张。”  

    黄师傅开的车是一天三班倒,“承包人开晚班,另外一个师傅和我分别开上、下午。”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上午班的师傅每天要给承包人交一百四五十元,“我每天交190元,承包人自己也要拿出100多元。”黄师傅说,这辆出租车每天平均要向公司交纳400元钱,才够每个月1.2万多元的总承包费。“这还没有包括司机自己加油的费用。算下来,我一下午五六个小时,光成本就有二百五六十元,那我每个小时要拉五六十元的活儿,才有得赚。”

  黄师傅说,就是在这样的工作压力下,他不敢休息也害怕生病,“休息一天,你就欠了别人200多块钱。”

  的哥: “份儿钱”是最大负担

  实际上,每个月1.2万元并非都由出租车公司收取。市交通运输局珠交字【2008】296号文附带了一份《珠海市区出租小汽车公司综合服务费一览表》,这一限价政策从2008年实施至今。除每个月牌照承包费限价6200元和折旧费2800元外,该表限定公司综合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每辆车3800元/月的标准。

  “公司收取的部分很多是社保、路桥费、车辆保险等,我们司机的成本主要还是来自高额的‘份儿钱’。”黄师傅说,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其实是个切蛋糕的问题,“牌照持有人收益高了,我们司机压力就大。”

  思路: 不再向个人发放牌照

  黄师傅切蛋糕的想法,符合我市交通部门修订《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思路。记者昨天采访了市交通局法规科和路运处负责人,据悉,我市交通部门正在制定落实三部委要求的工作计划,而今年将修订的《条例》,交通部门的思路是以改变出租车牌照投放方式,减少出租车行业内利益分配环节,降低运营成本。

  “今后,珠海出租车行业的发展趋势是牌照不再投给个人,将以企业为运力投放的对象。”法规科副科长冯雪玲说,交通部门去年已将新修订的《条例》形成初稿,制定政策的思路还包括禁止牌照转让和禁止经营权转让。“现有的1852块出租车牌照目前还允许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但也出现了炒高牌照费的情况。”冯雪玲表示,《条例》出台后或将改变这一情况,“一旦发现新发放牌照转让,即刻收回。”

  对于现有1852块出租车牌照中占八成的私人牌照,交通部门表示将鼓励企业回购。
 进步: 从政府限价到行业渐进

  实际上,在《条例》修订出台前,我市出租车行业已经在渐进性地缓解高额“份儿钱”给出租车司机带来的高成本、高压力了。  “1993年开始首次拍卖牌照,2006年首次修订《条例》。半年后,珠海出租车行业已经基本上落实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市路运处副主任曾黎雯告诉记者,市交通部门2008年的286号文和296号文,进一步限制了“份儿钱”:牌照租金上限为每月6200元,总承包费每月上限12800元。

  曾黎雯说,这一改限价前每月“份儿钱”高至9000多元的状况,大幅降低了出租车司机的运营成本。  昨天,记者采访了我市第三大出租车企业——全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志强告诉记者,去年底开始,全兴和行业内其他公司尝试着逐渐降低“份儿钱”金额。“很多持牌人难以接受,但我们在努力与他们沟通。毕竟,牌照费用降低是大趋势。”高志强表示,全兴目前实行的“份儿钱”标准是每辆车每个月4000元左右。

  企业: 运力投放 应做到公平

  高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条例》在加强出租车行业内部管理的同时,也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蓝牌车。“不少的哥看到‘蓝牌车’好做,都转去开黑车了。这会把出租车市场搞乱的。”他建议,制定相应制度,加大违法营运的成本,“我个人觉得,一旦发现‘蓝牌车’就吊销司机的驾驶执照,可能问题就好办了。”

  这位出租车公司老总还建议,修订《条例》后“不要把新运力的投放都放在国有企业,也要注意公平”。对这一担心,曾黎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一旦确定了新运力向企业投放的方式,“将不仅限于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也有份”。她说,“最关键还是看企业的服务质量。”

  曾黎雯用一句话总结了我市交通部门修订《条例》的思路:今后,出租车公司的主要任务就是用科学的管理降低行业风险,通过风险的控制赚取利润。
交通部门: 立法强化企业化管理
       交通部门修订《条例》的另一个思路是缩短牌照的使用期限。“过去拍卖的牌照使用期限最长的有50年,大多数是30年。”市交通局法规科副科长冯雪玲表示,《条例》可能将新增投放牌照的使用期限缩短到4到10年。
  冯雪玲表示,国内也有城市面临出租车牌照个人持有的困局,“在出租车行业刚起步阶段,不失为一种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的好办法,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其中的问题也应当得到解决。”
  “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即牌照的投放和使用期限与企业的服务质量挂钩,考核连续不达标,可能收回牌照或暂停投放新牌照。”市路运处副主任曾黎雯告诉记者。
  曾黎雯认为,加强出租车牌照的企业化管理很有必要。“有人认为应该完全放开个人经营出租车,不挂靠在公司,但我们认为,出租车行业是高风险的高危行业,个人经营无法承担其中的风险。”曾黎雯以最近珠海某出租车企业因一起交通事故赔付上百万为例说明这一观点,“如果是个人经营,一旦遇到事故,如何能够承担这种高风险?”她认为,失去风险控制,不仅司机个人无法承受,出租车市场也可能从此失去这一辆车的运力,整个行业可能都因风险而无法良好发展。
  珠交字【2008】296号文规定的每月500元的企业经营风险金,就是企业为其下属司机承担事故等风险损失的经费。
       柏宁试点: 自有牌照帕萨特司机不交“份儿钱”
      记者昨天采访了我市最大规模出租车公司——柏宁出租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史凡告诉记者,自从去年3月17日投放自有牌照帕萨特出租车以来,目前已形成18辆帕萨特车的规模。“一年来的试点,有不少经验可以总结。”
  王史凡表示,和传统承包经营模式不同,这18辆帕萨特出租车采取公车公营的模式,“牌照归公司所有,每辆车仅一名司机运营,不倒班,每天运营不超过300公里,有效避免司机疲劳驾驶。司机按照服务质量和每天营运公里数取得报酬。”他告诉记者,一年来,这18辆出租车没有发生过一次交通事故,也没有接到任何投诉,“历次检查中都没发现违规行为”。
  “因为是公司自有牌照,不会向司机收取每月6200元的牌照租金。运营不会亏本,但司机上交的管理费与买车费用等成本差不多持平。”王史凡表示,这18辆公车公营的高档出租车目前虽然几乎不盈利,但这种模式今后可以让企业取得利润。“关键是,公车公营在降低一部分企业利润的同时,明显提高了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

    采写:本报记者 刘晓峰 摄影:本报记者 朱 习

 
主办: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联系电话:(020)37637909 转8003 传真:(020)37620407
备案编号: 粤ICP备15001310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

技术支持 网站声明
Copyright 2013 GDCSGJ. All copyright are saved. 版权所有 仿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