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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绥宁城管局开出租车公司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11-27 09:04:01.0 阅读:20807次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据《当代商报》报道 由县财政出资100万元,让县城管局预订61台小车并成立汽车出租车公司,这一发生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的事情引起了争议。湖南省纪委官员称,这种做法目前政策不允许。

  收回的士经营权

  据了解,2004年9月开始,绥宁县通过公开拍卖,先后出让了75台出租汽车经营权给三家出租汽车公司。到今年9月,除14台的士外其他的经营权合同均已经到期。对此,绥宁县成立了第二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工作领导小组。

  在此期间,原有经营权的出租汽车公司向主管部门、政府请求续牌经营,另有部分出租汽车公司则要求公开招投标。领导小组在对续牌、公开招标两种方案研究后认定,原来的公司在8年前取得经营权后,存在配套设施极不完善,对车辆的运营管理马虎等诸多“问题”。而如采取招标的办法,时间较长,难以稳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情绪,结果无法把握。

  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政府财政出资100万元,县城管执法局牵头组建国有公司暂时管理,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按照有利市形象,有利于方便群众出行,有利于出租车行业发展,有利于从业人员稳定的原则”,待平稳过渡、条件成熟后再推向社会。

  11月1日,绥宁县城管局成功注册了“绥宁县绿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由城管局党组书记兰序贵任法人代表。随后,县有关部门组成车辆采购小组,选定车型并购车61辆。

  业界不满政府做法

  对于城管局的做法,一些司机心生不满,投诉称哪里由政府来经营出租车的?导致当地部分出租车一度停运。与此同时,原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也开始向上级反映,要求纠正和制止城管局经商、办企业的做法。

  城管局能否办公司?党委书记能否兼任公司法人代表?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表示,按照目前的政策,城管局不允许办公司,党委书记也不允许兼任公司法人代表。

  另有政法系统官员认为,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搞经济实体,这个早在十年前国务院就有相关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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