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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滚动
10月16日,市民张某骑公共自行车后,将车放在自己楼下,当他吃完晚饭,想起要还车的时候,发现自行车已经不见了,张某随后报案。据了解,一个多月来,我市警方接到多起盗窃、恶意毁坏公共自行车的报警。
警方透露,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行一年来,侵害系统安全的“卡车”(利用租赁系统的漏洞,真借车、假还车,将自行车骗走的行为)、恶意破坏设施、盗窃车辆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在市委市政府组织下,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部门和租赁系统运行及管理部门配合,从2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打涉车案件,市民提供线索,一经查实奖励500元。
【数据】接处涉及公共自行车的报警200余起
株洲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去年5月正式运行,目前已经建成租赁点1015个,投入公共自行车两万余辆,公共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
这是一项民心工程,提升了我市的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但运行以来,侵害租赁系统安全的“卡车”、恶意破坏设施、盗窃车辆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市民租车用车的出行需求。
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明放介绍,系统运行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处涉及公共自行车的报警200余起,调解矛盾纠纷29起,训诫教育35人,动员规劝群众自动送回自行车11辆,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典型案例】看到丢弃的公共自行车,他准备带回家自己用
去年7月14日,在株洲县洲坪乡,村民田某骑摩托车带着一辆公共自行车朝家中行驶,被当地巡逻队员拦截。田某将自行车丢弃并逃窜。10月4日,田某被株洲县南洲派出所民警抓获。
民警介绍,今年44岁的田某是株洲县洲坪乡乌鸦山村人,是名惯犯。田某交代,自行车是在天元区一绿化带中发现的,守了半个小时无人认领,便拿走了。
“我准备带回去自己用。”田某后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据了解,此案是我市第一起盗窃公共自行车案件。
同年10月5日,3个未成年人骑着公共自行车到芦淞大桥附近玩,游玩后,他们随手将车丢进湘江。第二天被在江边散步的市民发现并报警。10月8日,民警从江水中捞出三辆公共自行车。
今年7月20日,嫌疑人曾某盗窃公共自行车被荷塘警方现场抓获,曾某被行政拘留;8月30日,芦淞警方抓获涉嫌盗窃公共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何某被依法逮捕;8月9日,云龙示范区方特欢乐世界门口,一名男子恶意砸坏一处租赁系统的15个停车锁柱和31个读卡器,云田派出所将其抓获。
【专项行动】市民提供案件线索,一经查实奖励500元
市公安局副局长凌娅介绍,市公安局已组成了一支由数百名警力组成的巡逻队伍,社区民警、巡逻民警、巡防队员等多警种联合,构建点、线、面防控体系。
“社区民警负责社区附近的租赁点巡逻,巡逻民警和巡防队员对街面租赁点进行巡逻。”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支队副支队长凌建明说,巡逻民警和巡防队员每班次定点巡逻签到不得少于4次,对在城郊结合部的建筑工地进出停放的公共自行车,及时进行巡查,从中发现整治不法行为;对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司两次以上催缴没有结果的,民警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催缴。
凌建明说,一旦发现“卡车”行为,构成治安案件的,将以骗取少量公私财物进行处罚;达到刑案标准的,以诈骗罪处罚。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组织对社区租赁点的信息采集传递工作,建立未成年人“卡车”、盗车、侵占、损毁、破坏租赁系统硬件设施等污点记录,汇总纳入全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并推送到各机关、教委、学校、社区等单位。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和处理,“未成年人如果"卡车",将被记录到个人户籍信息,视为"污点",两年内不再犯方可申请删除。”
同时欢迎市民提供涉及公共自行车安全的案件线索,一经查实,每次对市民奖励现金500元,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或4008866577
电话举报,还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所在地举报。
【提醒】在借乘过程中损坏车辆,租赁系统可锁定是谁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从明天起至今年12月20日结束,为期两个月,相关实施细则也将随后公布,今后将严抓严管自行车治安秩序问题。
凌建明介绍,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可监测到某时某分谁在哪个地方借车,骑到哪里,骑行了多长时间,完全可以锁定自行车是哪位借车人在借乘过程中致其损坏。
“监控影像全都连接到了政务中心、各110报警中心,综合管理支队可以实时监测。”凌建明说,对故意损毁自行车行为严重的地点,警方会蹲点守候,重点抓获。
他也提醒一些家长,孩子未满12岁不允许骑公共自行车,市区人多车流量大,孩子们的应变能力和控制能力不是很成熟,一旦出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如果造成自行车损坏,监护人还要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