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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区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10-09 08:55:03.0 阅读:13253次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为落实市政府2012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梅州城区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工作的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参照先行地区经验方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优惠区域

  “梅州城区”是指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含梅江区全区、梅县新城办、扶大镇、程江镇、西阳镇、城东镇、南口镇,共计12个镇(街)。

  二、优惠人群

  (一)梅州城区户籍60周岁(含60周岁,下同)以上老人,及随子女长期居住梅州城区60周岁以上老人;

  (二)梅州城区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小学生(16年级);

  (三)现役军人、残疾军人;

  (四)残疾人。

  三、公交免费卡办理及使用规定

  公交免费卡为记名IC卡,分为老人、学生、残疾人三种,卡面印有持卡人信息,每月底由市公交公司对当月次数进行清零,并设定下月免费次数,暂不支持个人充值使用。持公交免费卡乘坐梅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即市物价局批准的2/次公交运营范围)以外公交线路路段,按实际乘车费用相应扣除当月次数或金额。凡需销卡的,可带公交免费卡自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老人免费卡卡面印有:姓名、相片、身份证号码、住址;

 学生免费卡卡面印有:姓名、相片、学校、年级;

 残疾人免费卡卡面印有:姓名、相片、残疾人证号码、住址。

  ⒈ 老人(记名)免费卡。

  (1)梅州城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包括随子女长期居住梅州城区60周岁以上老人)凭老人免费卡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在一个自然月内限乘公交车50次,当月有效,下月不进行累加;每次计2元,计每月有效金额为100元,月刷卡超过100元,本月不再享受免费。

  (2)办卡。梅州城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需办卡的,于2012101日前,由本人携带2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凭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办理,镇政府(街道办)统一收集资料,县(区)政府统一汇总后,交市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101日后,尚未办卡的,本人自行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申请办理。

  非梅州城区户籍而随子女长期居住梅州城区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可根据需要,由本人携带2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凭身份证、子女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申请办理。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老人免费卡,由本人携带2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凭身份证、户口簿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的交通运输局窗口补卡,原卡注消,补卡需支付制卡工本费10/张。

  (4)销卡。市民政局会同市公安局每年3月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提供应注销老人免费卡名单。

  ⒉ 学生(记名)免费卡。

  (1)梅州城区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小学生(16年级)凭学生免费卡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根据学生年级设置票卡有效期,在一个自然月内限乘公交车90次,当月有效,下月不进行累加;每次计1元,计每月有效金额为90元,月刷卡超过90元,本月不再享受免费。寒、暑假期间减半,即一月、七月、八月均免费乘坐45次。

  (2)办卡。符合办理学生免费卡条件的小学生,需办卡的,向所在学校申请,由学校采集信息后,报县(区)教育局汇总,经市教育局审核,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制卡后,分发给学校发放。市教育局每年9月对需要制卡的一年级新生,集中制卡一次。暂时未办理学生免费卡的,可根据需要随时办理。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学生免费卡,由本人携带2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凭学校证明、学生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补卡,原卡注消,补卡需支付制卡工本费10/张。

  (4)销卡。市公交公司每年8月注销或收回小学毕业生的学生免费卡。

  ⒊ 残疾人(记名)免费卡。

  (1)残疾人凭残疾人免费卡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

  (2)办卡。梅州城区户籍的残疾人,需办卡的,于2012101日前,由本人携带2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凭残疾人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办理,镇政府(街道办)统一收集资料,县(区)政府统一汇总后,交市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尚未办卡的,可根据需要随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申请办理。

  非梅州城区户籍的残疾人,需办卡的,由本人携带2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凭残疾人证、身份证及复印件,自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申请办理。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残疾人免费卡,由本人携带2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凭残疾人证、身份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补卡,原卡注销,补卡需支付制卡工本费10/张。

  (460周岁以上残疾人,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只能从“老人免费卡和残疾人免费卡”中选择一种进行办理。

  ⒋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分别凭现役军人证、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

  四、公交企业

  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公交免费卡制作、线路优化、运力调节、提高服务水平相关工作,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并负责严格执行本方案。

  五、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于201210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即从2012101日至2013930日。市政府将根据实施情况优化完善该方案,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07532183683

  本方案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⒈ 《梅州城区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⒉ 实施《梅州城区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各职能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梅州城区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

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免费乘坐

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一、公交免费卡使用规范

  (一)公交免费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使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免费卡及持卡人代他人刷卡的,职能部门有权停用、没收或注销该卡;免费卡违规使用,发现1次停用半年,累计发现2次,停用一年,累计发现3次,永久注销,取消持卡人享受资格。

  (二)持卡人需妥善保管公交免费卡,以防止卡片损坏或遗失,如卡遗失,则须在15日以内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做挂失处理,并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重新申请办理,挂失后的免费卡将无法使用;如未在15日以内挂失,免费卡被他人使用,发现1次停用半年,累计发现2次,停用一年,累计发现3次,永久注销,取消持卡人享受资格。

  (三)个人或组织通过公交免费卡非法牟利,一经发现,将报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四)持卡人凭公交免费卡搭乘公交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卡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设立制卡点,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财政局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梅市行管〔20129号文件要求选派,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

  三、补贴办法

  (一)梅州城区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乘公交车实行财政补贴,实行按实逐月拨付制度,次月10日前办理、拨付。在政策实施期限内,由市财政预借50万元流动资金给市公交公司。

  (二)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行定额补贴,按20万元/年给予补贴,由市财政局按季度拨付。

  (三)公交系统升级财政补贴。公交系统升级费用,按政府租用设备形式,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数额为10万元。市公交公司负责设置免费卡剩余次数语音提醒和刷卡数据传输功能。

  (四)持卡人首次制卡免费。首次制卡,由市财政给予10/张的制卡工本费补贴,并于每年3月将上年度制卡工本费补贴拨付给市公交公司。

(五)补贴监督。市公交公司每月5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报送上月免费卡明细数据(与上传数据比较,看是否相符),并由市财政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对实际刷卡次数和计费标准进行审核,按审核结果核拨资金,报市监察局备案;各职能部门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交通运输局窗口,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以前,向市监察局报送上季度制卡数量及信息。

 

附件2

实施《梅州城区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各职能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1226号),现将实施《梅州城区小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相关单位职责说明如下:

  梅江区、梅县人民政府:协助做好前期资料收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拟制免费人群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协调、处理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方案实施。

  市监察局:做好梅州城区免费人群乘坐公交车事项的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补贴金额测算、资金结算及财政核拨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准时到位。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县(区)、镇(街道办)民政部门,落实好梅州城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及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人数统计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县(区)教育局及城区小学,落实好梅州城区在册登记的全日制小学生人数统计、资料采集及梅州城区小学学生免费卡发放相关工作。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支持市交通运输局完善公交站亭、首末站、枢纽站等城市公交基础实施。

  市物价局:做好免费卡工本费核定工作。

  市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已办证人数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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