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关于在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环保、智能安防、智能医疗、智能家居九大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工程的部署,根据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专委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利用二维码自动识别技术推动公交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
一、试点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试点先行,推动相关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利用物联网技术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使广大群众愿意乘公交、更多乘公交,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并为全国其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积累经验,全面推进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试点示范工程的组织机构
试点示范工程具体工作由专委会二维码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二维码专项工作组已在石家庄市完成二维码公交信息化试点工程,并筹备与中国公共交通信息化推进产业联盟、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公共交通学会等相关单位组建二维码公交信息化实验室,推进二维码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维码公交信息化实验室成员单位有:中国公共交通信息化推进产业联盟、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公共交通学会、中国公交信息网、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技术产品应用专业委员会二维码专项工作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化服务处、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中广智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河北广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若干公交公司。
成立实验室委员会为实验室领导机构,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技术产品应用专委会二维码专项工作组,工作地点在北京。
三、试点城市的基本条件
优先选择城市人口较为密集,公共交通需求量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主要条件如下:
1.具备较大规模的城市常住人口。城市市区常住人口原则上应在150万以上,最低不低于100万。
2.公交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管理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确立了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和城市发展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四、试点城市的确定程序
——城市申请。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公司按照本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直接向二维码专项工作组申报。
——择优选择。实验室秘书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申报试点城市进行综合评价筛选,研究确定二维码公交信息化试点城市和年度实施计划。2012年底前,启动5—10个城市的示范工程试点工作。
——签署协议。实验室秘书处委托中广智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试点城市公交公司签订《共建二维码公交信息化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二维码公交信息化示范工程的建设目标、建设重点、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和相关各方的责任分工等内容。
五、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实施 试点示范工程统一由实验室秘书处协调资金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将授予“中国公交信息化二维码应用示范基地”称号并由工信部授牌,项目运营由实验室秘书处具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