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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的哥投诉:出租车承包到期 5万元押金被扣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9-24 08:44:11.0 阅读:3428次

来源:海南在线

    近日,曾在三亚道路运输公司(以下简称道路公司)担任出租车司机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从2007年开始承包出租车,可今年承包期到限后,道路公司却找种种借口把他交纳的10万元押金扣得只剩4万多元。就此事,张先生已向三亚市交通部门进行投诉。

  据张先生介绍,2007年2月,他通过朋友介绍,获得了道路公司旗下的一辆出租车(琼B51899)的营运指标。为了该车,张先生和当时担任道路公司负责人的邝某达成口头协议:张先生支付40万元买下该车的经营权,其中25万元作为押金。

  张先生提到,2007年9月,道路公司以车辆更新为由向他收回了琼B51899出租车,在和对方进行相关协商后,道路公司给了一辆新车(琼B52960)给他继续承包,此时,双方签订书面合同,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公司也向张先生退了一些押金。张先生称,原先他交给道路运输公司的25万元押金中,其中10万元作为新车的押金,5万元抵作琼B51899使用7个月的承包费,5万元则给了邝某作为承包新车的“茶水费”,道路运输公司退还给他5万元元。

  张先生说,他和道路公司的争议发生在今年。“今年一月底,出租车的承包期到了,道路公司要收回琼B52960出租车的经营权,但当我打算取回10万元押金时,对方却告诉我要扣掉5万多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张先生解释,按照2007年9月他和道路公司签订的出租车承包合同规定,2007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0日。张先生每个月应该向公司支付5300元的承包费。但是公司表示,没有收到从2007年2月至9月间共计37100元的承包费,此外,张先生还欠交2007年2月至2012年1月间的机油费约共16000多元。另外,张先生还欠交保险费用和未交交通违章罚款若干。因此,公司要扣掉10万押金中5万多元,张先生只能拿回4万多元。

  张先生对此事十分不满,“2007年2月至9月,他开的是旧车琼B51899,直到当年9月才和公司签的合同并拿到新车,而且公司为新车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间是当年7月,虽然当时他签合同时没有注意合同承包期虽然是从2007年2月开始,但这段时间新车根本无法经营,公司根本不应该收取承包费用。”

  针对此事,记者前往三亚市道路运输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但却被告知比较了解此事的负责人林某不在,而根据道路公司提供的林某联系电话,记者拨打后却不是林某本人接听,之后记者也无法找林某。目前,张先生已向三亚市运管处递交材料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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