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
今日零时起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涨至3元

广东城市公交网 http://www.gdcsgj.com 发布时间:2012-09-21 09:08:41.0 阅读:4075次

来源:搜狐汽车

    油价涨了,不仅"有车族"加油得多掏腰包,"打的费"也跟着水涨船高——厦门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明日起将涨至3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的。据悉,油费大幅上涨,出租车运营的燃油成本大幅增加,对出租车司机收入影响较大。厦门市于今年3月出台了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当成品油代表品93号汽油价格达到或超过规定价格并持续到规定时间时,由厦门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申请,经厦门市物价局核准后,可加收燃油附加费。

  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浮动的具体调整条件为: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6.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

  9月11日起,厦门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上调至7.59/升,按照相应规定,厦门市出租汽车的燃油附加费将从汽油调价10日后,也就是9月21日起调整为每车次3元。

  如果成品油的价格下降,加收的燃油附加费将随之变动: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中规定,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价格标准以下并持续10天以上时,物价局将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

 
主办: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联系电话:(020)37637909 转8003 传真:(020)37620407
备案编号: 粤ICP备15001310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19号

技术支持 网站声明
Copyright 2013 GDCSGJ. All copyright are saved. 版权所有 仿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