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近日,芜湖市连续发生两起租赁汽车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日前就此发布预警,提醒租赁公司留个心眼。
据悉,犯罪嫌疑人洪某在芜湖市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签订了一份租赁期限为5日汽车租赁合同,然后将该服务部一辆价值7万元的轿车租走,合同到期后,洪某并没有按期将所租赁的车辆归还给该服务部,而是将此车以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犯罪嫌疑人俞某在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一份期限为10日的汽车租赁合同,然后将该公司一辆价值6.5万元的轿车租走,后对他人谎称此车为其所有,并以此车作抵押,向别人借款5万元后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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